港區國安法:中英版本條文有出入 英文版疑新增監督「大學」
《港區國安法》上月30日午夜刊憲生效,惟連日來只有中文版,事隔3日後,英文譯本終於在上周五(3日)出爐,但中、英文版並不相符,條文第2章第9條和第10條,分別列明須加強宣傳、指導、監督和管理的機構,和展開國家安全教育的媒介,兩項條文的英文版均比中文版多了「universities